你已经合法提出离职(试用期提前3天,正式员工提前30天),但公司拒绝开具离职证明,或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 书面催告:通过微信或邮件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
2. 劳动监察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不配合
3. 如果造成损失(如错失新工作机会),可要求公司赔偿
⚠️ 离职证明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你还有工作没交接完」为由拒绝开!如果公司恶意拖延,每次沟通都要留下记录。